4. 形容词和副词
4.1 形容词及其用法
形容词修饰名词,说明事物或人的性质或特征。通常,可将形容词分成性质形容词和叙述形容词两类,其位置不一定都放在名词前面。
1)直接说明事物的性质或特征的形容词是性质形容词,它有级的变化,可以用程度副词修饰,在句中可作定语、表语和补语。例如:hot。
4.1 形容词及其用法
形容词修饰名词,说明事物或人的性质或特征。通常,可将形容词分成性质形容词和叙述形容词两类,其位置不一定都放在名词前面。
1)直接说明事物的性质或特征的形容词是性质形容词,它有级的变化,可以用程度副词修饰,在句中可作定语、表语和补语。例如:hot。